海瑞把第三个人带上来的时候,天已经亮了。
淳安县衙后堂的门窗全关着,两盏油灯搁在条案两头,火苗被穿堂风吹得直晃。堂上只有三个人——海瑞、县丞田有禄,和跪在地上的河工。
前两个审了一整夜。
第一个叫刘七,新安江决口那段河堤的巡堤夫。四十来岁,瘦得脱了形,膝盖往地上一磕就开始哭。哭完了,什么都招。
第二个叫陈大牛,河道衙门的杂役。比刘七硬些,扛了两炷香,最后也松了口。
两个人的口供,指向同一个名字。
赵宁。
海瑞没动。田有禄在旁边递了杯水过来。他接了,没喝。
“带第三个。”
第三个叫孙二狗。工部派驻浙江修堤时临时征调的民夫头目。人结实,一脸横肉,跪在地上腰板挺得直直的。
海瑞翻开面前的供词,刘七的,陈大牛的,并排摆着。
“孙二狗。”
“小人在。”
“嘉靖四十年三月十九,新安江九溪段决口。你在不在场?”
孙二狗的眼珠子往左转了一下。
“在。”
“你在哪个位置?”
“南坝第三段。离决口百丈远。”
海瑞拿起刘七的供词看了一眼。刘七说孙二狗在北坝。陈大牛说在南坝第一段。三个人,三个位置。
这一处对不上。但海瑞没挑破。
“决口之前,你接到过谁的命令?”
孙二狗沉默了。
膝盖在青砖上磨了磨,发出一声闷响。
“赵大人的。”
海瑞的手停在供词上。
“哪个赵大人?”
“工部的赵大人。赵宁赵大人。”
田有禄手里的笔顿了一下。墨滴在纸上,洇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