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2章 林野写日记,记录一切(1 / 4)

从墓地回来的第三天,林野做了一个决定。他要把这个秘密写下来。

不是写给刘茜茜看,她已经知道了。不是写给粉丝看,他们不需要知道。不是写给任何人看,是写给自己看。有些东西不写下来,时间久了就会模糊——不是忘记,是模糊。像旧照片一样,轮廓还在,但细节没了。他不想让细节没了。那些细节太重要了,重要到他觉得必须用笔一笔一笔地刻在纸上,像刻碑一样,每一个字都要用力,都要认真,都要对得起那段经历和那个人。

他在厢房的抽屉里翻出一个牛皮纸封面的笔记本。本子是几年前粉丝送的,手工装订,纸张粗糙但厚实,摸上去有细微的毛边。扉页上印着一行烫金的小字:“记录那些值得被记住的事。”他一直没舍得用,觉得没什么值得被记住的事。现在有了。

那是一个雨夜。成都的冬雨不像南方其他城市的雨那么急那么密,它很慢很轻,像有人在天上慢慢地筛面粉,细得几乎感觉不到,但打在桂花树叶上沙沙作响。林野坐在厢房的书桌前,桌上亮着一盏台灯,灯罩是绿色的老式铁皮灯罩,把小半个房间照成暖黄色。小茜趴在他手边,尾巴盖住他的手,眯着眼睛,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。窗外的雨声像一首催眠曲,催眠不了他。

他翻开笔记本的扉页,把那行烫金的小字看了一会儿——“记录那些值得被记住的事。”

他握着笔的手停了很久。钢笔是刘茜茜送的,很多年前的生日礼物,笔杆是深蓝色的,笔尖是金色的,写起来很顺滑,从来不会挂纸。她挑了好几家店才买到这支笔,不懂钢笔,就一支一支地试,在纸上画圈,画到顺手为止。店员问她“您是要买来送礼吗”,她点头,“送很重要的人”。

店员给她推荐了好几个牌子,她试了很久,最后选了这支。深蓝色的,跟她后来在很多个场合穿的那条裙子颜色一样。

他写下第一个字。只写了一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