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商机(3 / 4)

色怪异,淡淡道:“算了,我弟子之中也不缺诗词写的好的,此子,若陶谦想要,就让他收去吧。”

禇原道:“既然如此,那我便回去禀告老师……府君今后切不可后悔,要跟我老师抢弟子。”

张府君不禁笑了,笑话!他堂堂浩然书院的院君,会跟陶谦抢弟子?

为了什么?就为了听几句好听话?

陶谦这老小子将他看得忒轻了!

张府君淡淡道:“老夫活了六十多年,还不知道后悔两个字是怎么写的。就算这沈晓是文武双曲星,老夫也不会跟你老师抢!行了,你回去吧。”

……

小院,正屋。

沈仪一觉醒来,借着窗外折射/进来的阳光看着头顶的房梁,有些发呆。

昨天的酒实在喝得有些太多了,以至于现在脑袋还有些晕乎乎的。

他思索起自己的前程,如果他真是宁国公的儿子沈晓,那现在他就可以躺平了。

只可惜他不是啊!

为了自己的前程,他必须一步一步一步一步往上爬,做一个沈高!

如今成功给两位大儒留下不错的印象,但还得加深两位大儒的好感,直到他们把自己当儿子。

这世上的交际都是利益往来,没有利益做不成朋友,而他如今能讨好两位大儒的,便只有那些诗词了。

嗯,改天再想两首诗词,争取把两位大儒哄成胚胎。

还有,自己得学武!

从前不知道这世上还有武道,也没机会学,但如今却有了机会,若是他能成为入神坐照的高手,还用怕什么?

得找元微之学剑去!

想到这里,沈仪翻身下床,唤来小晚,让她准备洗脸水。

小晚穿着一身杏红襦裙,体态虽然娇小,却已发育得很好,腰肢盈盈一握,胸脯鼓鼓囊囊。

虽然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