们每到了时间,就自己从身上放血,把自己的那一份精血放出来,主动交到二狗子的手里。
“感恩主人!”
“主人恩同再造!”
“这是我今天的精血,还请主人大发慈悲,一定要收下……”
“将我最纯的精血,奉献给主人,这是我的荣耀……”
每隔一天,大家都主动抽出精血,交到二狗子手里,还要说一些感恩戴德的话。
这些对他感恩戴德的人里面,自然也包含那些古人族。
如果让他们知道,面前的这个秃毛主人,其实就是当初他们恨得咬牙切齿,在背后咒骂的张二狗。
不知道又该做何感想?
好在二狗子并没有暴露自己身份的打算,对待这些古人族,他一视同仁。
二狗子的这番操作,其他的杂役看在眼里,也跟着学习。
只是他们学习起来,有时候难免生搬硬套,有点效果,但比起二狗子这边,还是差得远了。
毕竟,整个混乱之地,都没有人读圣贤书的。
没读过圣贤书的人,怎么可能钻研出这么好用的放牧之术。
就算手把手教,他们短时间也不一定能学得会。
“秃毛,为什么我的那些血奴,不但不懂得感恩,放他们出来干活,居然还经常偷懒?”
这是熊坤很疑惑的地方,他都不明白自己究竟差在哪里,那些奴隶为何一点都不感恩。
“别喂太饱了,太饱了就不爱干活。”
“还有我这么多奴隶,到现在才阿大和阿二阿三有衣服穿,其他人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。”
“你瞧瞧你那边,人手一件衣服,浪费,你让那些血奴还怎么有上进心?”
熊坤是每天住在二狗子的旁边,经常在二狗子的指点下,也只做成了这种水平。
其他人模仿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