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压抑不住的激动——从七岁在街上要饭开始,从来没有人拿正眼瞧过他。现在,奉天城的少帅,跟他说“跟我干”。
张汉卿点了点头。
“想跟着我,得先过一关。”
“少帅您说!”
“你眼睛毒,在街上混了这么多年,奉天城里的三教九流、犄角旮旯,你比我熟。”
张汉卿蹲下来,平视着他,“常荫槐的府邸,你知道在哪儿吧?”
陈七点头:“知道,南门大街那条巷子里,门口有两个石狮子。”
“去给我盯着。看看都有哪些人进出他的府邸——什么人、什么打扮、什么时候去的、待了多久。任何人,一个都不许放过。”
陈七的眼睛亮了。
这事儿他熟。
偷东西要踩点,踩点就要盯人。他干了十几年,盯人的本事比谁都强。
“少帅放心!”陈七站起来,拍了拍膝盖上的灰,“三天之内,我把进出常府的人给您画成册子!”
张汉卿笑了笑,从兜里掏出一把大洋,塞进陈七手里。
“拿着。买身像样的衣裳,别穿得跟贼似的。”
陈七攥着大洋,眼圈有点红。他一低头,转身消失在人群里,比来时还快。
孙德胜看着他的背影,忍不住问:“少帅,咱们手里有人,干嘛找个扒手?”
张汉卿上了车,靠在座椅上,慢悠悠地说:“你不懂。”
他顿了顿。
“这个人能在奉天混十几年,手脚干净利落,眼力毒辣——你看他刚才动手,那胖子穿的是绸缎马褂,戴的是金链子,一看就是有钱人。
但他敢下手,而且下手稳、准、快。这说明什么?”
孙德胜想了想:“说明他胆子大?”
“不只是胆子大。”张汉卿摇了摇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