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背后背着一把锃亮的砍刀。
他停在关卡前,冲着那两个哨兵大喊了一句。
“老大说了!今天抓到的那个妞儿,谁要是敢先动,他就把谁的零件切下来喂行尸!”
哨兵们哄笑起来。
格伦伏在草丛里,手指紧紧扣着步枪。他听到了那个关键词。
妞儿?
难道这帮杂种最近又袭击了某个幸存者营地?
他想起了里昂的话。
看,别打。
但他看着那个机车手离开的方向,心里却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。
如果能跟着这辆摩托车,或许能直接找到他们囤积物资和仓库。
他看了一眼奥斯卡,对方显然也明白了他的意思,眼神里闪烁着疯狂而兴奋的光芒。
“跟上他。”
格伦咬着牙,下达了命令。
……
监狱内。
里昂正坐在一张新搬回来的躺椅上,看着莫尔在那儿训练那帮新来的。
所谓的训练,其实就是让这帮人对着远处的行尸靶子练瞄准。
子弹虽然不多,但里昂要求每个人必须在五十米内打中行尸的头。
“动作快点!你们这帮软蛋!”莫尔在大声咆哮。
“你们以为行尸会站着不动等你们开枪?他们会把你们全部变成他们的谢特!”
这时,对讲机里传来了格伦的声音。
因为距离远,信号有些杂,刺耳的电流声呲呲作响。
“老大……听到请回答。我们发现了他们的哨岗……位置在……75号公路……立交桥入口。”
里昂猛地站起身,按下了通话键。
“收到。格伦,具体情况怎么样?”
“人不少……装备精良……有重火力。”格伦的声音断断续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