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 买东西(3 / 4)

秦建军附和道:“对,就是这屋儿小了点儿,不如咱家那边宽敞,放子,你这以后要是结了婚,也住这儿吗。”

他想得倒是够长远,李放笑了笑,说道:“这房子是街道租给我的,我这不寻思着,在厂子好好干,争取分套自己的房子,至于结婚,还早呢.....”

刘美华拍了拍秦建军的肩膀,感叹道:“都说你俩是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好兄弟,为啥差别这么大呢,人家放子都奔着房子去了,你这还想着老婆孩子热炕头呢。”

秦建军听到未婚妻的话,也不气馁,他知道刘美华就是这性子,也不是攀比或者瞧不起他。

他嘿嘿一笑,说道:“你别着急,放子要是出息了,能忘了我吗,就算忘了我,他也不可能不管他未来的干儿子吧。我就等着我兄弟出人头地了,提拔我了。”

李放听到秦建军这厚颜无耻的话,满头黑线。

这小子还没正式结婚,天天就把儿子挂嘴边,真是个愣货。

不过,秦建军的话,倒也提醒他了,如果以后有机会,未必不可以把秦建军弄到城里来,找个工作。自己能力要是不够,还有秦建军他姥爷家呢,一起努力,总能帮他弄个商品粮户口。

只是,看这形势,还是先老老实实地呆在村子里吧,起码以秦建军的家庭情况来看,旱涝保丰收,小日子过得也美美的。

俩人走之前,刘美华把篮子里的咸鸭蛋都给李放留下了。

这是她特意从家里带来的。

李放也没拒绝,他早就馋这口了,刘家庄谁人不知,刘老七家的咸鸭蛋最香,那是呲呲冒油,香极了,吃完都得香翻一个跟头。

李放以前跟秦建军回姥姥家,每次俩人都得去刘老七家蹭俩鸭蛋吃。

刘老七也疼秦建军这个未来女婿,从不吝啬,因此李放每次都能跟着沾光,大饱口福。

嘴都被养刁了,